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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8350283/2018-00013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18-04-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17Z其他

泸州市殡仪馆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殡仪馆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 泸州市殡仪馆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泸州市殡仪馆的基本职能、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殡葬改革政策法规,为人民群众提供殡仪服务。

  (二)机构设置

  泸州市殡仪馆无内设机构。

  (三)2018年重点工作

  1、抓好创新工作。

  2、抓好学习型组织建设。

  3、抓好惠民殡葬的落实。

  4、抓好管理和服务的提升。

  5、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6、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7、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计生、综治等综合目标任务。

  8、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 泸州市殡仪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殡仪馆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877.49万元,较上年预算2416.93万元增加460.56万元、增长19.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食堂收回自主经营,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77.49万元、占100%。

  泸州市殡仪馆2018年支出预算2877.49万元,较上年预算2416.93万元增加460.56万元、增长19.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食堂收回自主经营后,劳务费和购买食材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相应增加,其中:人员支出153.63万元、占5.34%,日常公用支出19.63万元、占0.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2万元、占0.18%,项目支出2699.21万元、占93.80%。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殡仪馆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7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77.4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60.56万元、增长19.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食堂收回自主经营。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7.4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7.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殡仪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77.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0.5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食堂收回自主经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7.85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6.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33%;住房保障支出80万元,占预算总额的2.7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7.85万元。

  ⑴工资福利支出895.3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⑵商品服务支出1500.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⑶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2万元,主要用于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⑷资本性支出38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

  3、住房保障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殡仪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无变化。本年度未安排出国(境)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相关单位来我馆进行业务交流工作的接待费用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0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购了殡葬车,原有超过使用年限车辆2018年拟报废,维修费用相应减少。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预算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有部分接运遗体车辆已超过使用年限,需新购2台殡葬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殡葬专用车6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过关、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殡仪馆日常业务工作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泸州市殡仪馆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泸州市殡仪馆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3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5万元、下降2.7%,主要用于购置殡葬车,中央空调,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办公软件,电脑、打印机、LED显示屏等办公设备,信息网络软件购置更新,馆内综合改造工程,以及食堂劳务外包、购买食材等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泸州市殡仪馆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2台殡葬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18年泸州市殡仪馆大型修缮1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金额为12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泸州市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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