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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8350283/2018-00015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生效日期: 2018-04-0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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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骨灰安葬。2、骨灰植树。3、骨灰安放。4、墓碑制作。5、丧葬用品服务。

  (二)机构设置

  无内设机构。

  (三)2018年重点工作

  1、从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1)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党的文献资料等;继续开展党的专题教育活动,继续保持和发扬已形成的良好势头,巩固活动成果。(2)坚持廉政教育,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巩固“永葆先进性”活动成果。3、利用职工大会强化职工的优质服务意识、建立居安思危意识、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不断提高职工业务素质水平,树立自尊、自信、自强的寿山人新形象。

  2、全面抓好园区安全工作。(1)不断完善安全措施,做好“四防”工作。(2)做好日常的安全防范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巡查记录、交接班记录。(3)做好清明节、春节等大型扫墓节日的安全工作。(4)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质量意识,按时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并立即整改,确保整个园区和建设工程的安全。

  3、持续巩固禁燃禁放工作成果。(1)充分利用媒体、新媒体、标语、宣传展板等多元化的媒介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达到宣传全覆盖。(2)继续与武警、公安、消防、安监等各部门分工协作、互相配合,共同维护祭祀秩序,引导群众文明祭祀,达到2018年春节、清明扫墓高峰期可燃祭品0燃放。

  4、全力做好扩建工程项目。为保证我园的可持续发展,我园将加快落实172亩新征土地的建设和未来1000亩人文纪念公园的设计,做好前期规划,尽快启动扩建工程,以满足广大市民的治丧需求。

  5、顺利完成改制转企工作。按照改制转企的相关规定和程序稳妥推进改制转企工作,积极与单位职工沟通协调,做好信息收集、政策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确保我园顺利完成改制转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泸州市南寿山墓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17.52万元、下降19.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收入预算总额未含上年结转收入,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00万元、占1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2018年支出预算2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17.52万元、下降19.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支出预算总额未含上年结转收入,其中:人员支出117.71万元、占4.71%,日常公用支出14.12万元、占0.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2368.17万元(其中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万元)、占94.73%。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17.52万元、下降19.8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未含上年结转收入。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9.9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14.4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未含上年结转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9.9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8万元,占预算总额的0.28%;住房保障支出4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1.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9.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所安排的项目支出。主要含物业管理费、专用材料费及维修费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58.33%,变动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开支。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春节、清明组织与相关部门的安全协调,各地市州殡葬同行学习交流活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7万元,下降46.67%,主要原因是今年车辆不进行大修。

  (四)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0万元、增长42.86%,主要用于新征地的规划设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社会福利(20810款)殡葬(2081004项):指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医疗保障(21005款)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泸州市南寿山墓园管理处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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