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8350283/2020-00003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 生效日期: | 2020-02-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17Z其他 |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2
(一)主要职责...................................2
(二)机构设置...................................3
(三)重点工作...................................3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5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7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一)机关运行经费...............................9
(二)政府采购情况...............................1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0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1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1
第一部分泸州市精神病医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泸州市精神病医院隶属于泸州市民政局,是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性医疗机构,国家二级甲等专科医院,承担着本市精神专科、内科等疾病医疗和社区预防保健等任务。我院开展各类精神病诊治、收养;心理咨询、治疗;心身疾病治疗;老年康复;临终关怀,是泸州市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和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单位,泸州市精神残疾、智力残疾鉴定单位和市级重性精神疾病防治技术管理机构,市级精神科重点专科医院。
2、认真履职公共卫生工作,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作好全市精神卫生定期督导、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经泸州市编制委员会(泸编办发【2017】145号)文件同意,设置19个科室,其中职能科室8个:(办公室、人事科、医教科、护理部、医保科、院感科、财务科、总务科)临床及医技科室11个:(普通精神科、临床心理科、老年精神科、老年康复科、物质依赖科、门诊部、社会防治科、药剂科、检验科、功能科、信息科)
(三)2020年重点工作
1.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在医院党委的带领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全院延伸,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深入推进“五个民政”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业务目标。门诊人数:3万人次;入院病人数:800人次;出院病人数800人次;床位使用率:95%;病人治愈好转率92%;药品收入占总收入30%。
3.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作好全市精神卫生定期督导、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按照要求,切实履行市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职责。
4.扎实推进三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上等达标工作,争取一举成功。
5.在上级关心支持下,争取启动“龙马潭区齐关街97号老年养护”项目。
6.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民政精神卫生事业,在医院编制、绩效管理、人事、对外交流、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等向卫生行业学习,不断发展壮大民政精神卫生事业。
7.按照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要求,制定医院发展规划、近期和长远目标,督促落实和实施。2020年拟按编制比例公招医、护、技等专业技术人员,努力满足临床需要。
8.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确保普通精神科服务能力、人才队伍、科研能力始终处于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相应水平;临床心理科迎接市级重点专科评审。继续强化人才培养机制、体制的建设,有计划有重点的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提高科研教学能力。
9.进一步加强安全管安全管理理念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法制环境。从每一个细节做起,绝不放过任何一处安全隐患问题,把医院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属一级预算单位,单位事业编制104名,在职人员总数286名(其中占编人员92名,临聘人员194名),退休人员78名。
第二部分泸州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860.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41.59万元,占9.43%;事业收入7119.26万元,占90.57%)。较2019年预算1750.1万元增加6110.7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纳入了医院事业收入。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支出预算7860.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30.19万元,占13.1%;日常公用支出73.16万元,占0.9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27万元,占3.46%;资本性支出15.23万元,占0.19%;项目支出6470万元,占82.32%)。较2019年支出预算1750.1万元增加了6110.7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医院的发展,病人数量的增加,开展项目增多,医院自有资金购买资产以及专业材料等开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1.59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1.57万元,增长10.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医院的大力支持,增加拨款,加大投入。
收入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1.5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6.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1.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5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医院的大力支持,增加拨款,加大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66万元,占预算总额的38.39%;卫生健康支出456.93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1.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456.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1.59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30.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2.2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五、泸州市精神病医院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所有开支均由我院自有资金开支)
我院自有资金开支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一)全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7万元与2019年持平。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来院指导检查工作及兄弟医院来院交流学习、开展业务活动用。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与2019年持平。
(四)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医院工作正常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泸州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八、泸州市精神病医院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泸州市精神病医院机关运行经费100.3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万元,下降1.67%。其中:1、财政拨款8.39万元为退休人员活动费及福利费;2、单位自有资金开支维持日常运转费用92万元为办公费、水、电、邮电、差旅费,与去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泸州市精神病医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17万元,下降62.3%,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0.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31万元。
(三)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单位总体绩效目标是:完成1次大型的宣传活动,完成1次全市范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专科机构(门诊)的培训,完成2次全市范围内的督导,保证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能够有序有效开展;提高三无人员住院及生活待遇,有利益医院更好地开展病人救治工作,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完善了我院2020年专项设备硬件设施设备,为病患提供了更好的医疗环境,提高了医院的整体服务质量。2020年共5个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2080505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立医院(21002款)精神病医院(2100205项):指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项):指反映的是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