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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情况
标题 慈善医疗救助
写信人 张** 写信日期 2024-03-13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写信内容
您好,请问想了解泸州市“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依据的政策、各组织部门之间如何分工以及取得的效果等内容应该咨询谁呀?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泸州市民政局 办结日期 2024-03-18
回复内容

张同学:

你好!现就你咨询的泸州市“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相关问题作如下回复:

根据《泸州市慈善总会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市慈善总会重大疾病慈善救助按照终生一次性救助的原则实施,救助对象为泸州户籍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救助病种为白血病、尿毒症、肝癌(其中:尿毒症、肝癌患者需是低保或建档立卡对象,白血病患者需为家庭困难人员)。救助对象在医保报销后,经卫健、医保部门核实相关救助待遇后,尿毒症、肝癌患者年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给予一次性慈善性救助0.5万元;白血病患者年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的,给予一次性慈善性救助1万元。详情可咨询泸州市慈善总会,联系电话:0830-3156055。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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