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泸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请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泸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1. 通过泸州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http://mz.luzhou.gov.cn)进行公开。
2. 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务信息。
3.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载体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泸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的,可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在受理地点(泸州市江阳西路1号3号楼底楼)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时间:夏季8:30:00-12:00,14:30-18:00,冬季8:30:00-12:00,15:00-18:30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同时应在信封左下角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号3号楼,邮编:6460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泸州市民政局网站,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
三、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室投诉。监督电话:0830-3192292,也可以通过公开信箱进行投诉。